B.I.U.N.G wrote:我汽車打算右轉彎前我正右邊機車道有一台機車(就是對方)當下我速度45公里對方速度40公里當我慢慢超過對方對方也距離我汽車屁股0.5公尺時我打方向燈右轉也慢慢靠右所以會慢慢吃機車道的線 看到這裡就知道你要負全責。你明明知道與對方距離不長,你硬是要剪對方前方,白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