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我們換個方式。樓主從路肩要左切入車道會不會打左轉方向燈?如果會,那你想一想,你從車道要右切去路肩當然也要打右轉方向燈啦。但是,樓主從路肩要切進車道,沒打方向燈的習慣,理所當然要從車道切往路肩也不會打方向燈了。
去申訴!路面邊線不是車道線,跨越路面邊線不算是變換車道。理由:高管規則 9-1-4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得有下列行為:一、跨行車道、迴車、倒車或逆向行駛。二、在路肩上行駛,或利用路肩超越前車。三、在加速車道、減速車道或單車道之匝道上超越前車。四、由主線車道變換車道至加速車道、減速車道、輔助車道或爬坡道超越前車。高管規則沒有由主線車道變換至路肩的法律用語,路肩也不是高速公路各種車道名稱之一。第二條1 本規則所用名詞,釋義如下:一、高速公路︰指其出入口完全控制,中央分隔雙向行駛,除起迄點外,並與其他道路立體相交,專供汽車行駛之公路。二、快速公路:指除高速公路外,其出入口完全或部分控制,中央分隔雙向行駛,並得與主、次要道路立體相交或平面相交,專供汽車行駛之公路。三、主線車道︰指車道中可供汽車直駛之車道。四、外側車道︰指主線車道中之最右側車道。五、內側車道︰指主線車道中之最左側車道。六、中線車道︰指同向三車道或五車道中之中間車道。七、中外車道︰指同向四車道或五車道中鄰接外側車道之車道。八、中內車道︰指同向四車道或五車道中鄰接內側車道之車道。九、加速車道︰指設於匝道與主線車道之間,專供汽車由匝道駛入主線車道前加速之車道。十、減速車道︰指設於主線車道與匝道之間,專供汽車駛離主線車道進入匝道前減速之車道。十一、輔助車道:指設於主線車道外側,銜接相鄰兩交流道間加、減速車道,專供車輛進出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使用之車道。十二、高乘載車道:指專供特定車種或乘載一定人數以上之車輛行駛之車道。十三、交流道︰指高速公路與快速公路相互間,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與其他道路連接,以匝道構成立體相交之部分。十四、匝道︰指交流道中為加減速車道及主線車道與其他道路間之連接部分。十五、爬坡道︰指設於上坡路段主線車道外側,供爬坡時速低於最低速限之車輛行駛之車道。十六、中央分隔帶︰指隔離雙向行車之中間界區。十七、路肩︰指設於車道之外側,路面邊線與護欄或邊溝間之部分。第二條第一項第三至十六款都是車道,只有第十七款的路肩不是車道,既然不是車道,哪來的變換車道?
有壓線就是要打誰管你直的還彎的不管匯入、匯出有壓到線你就不是直行車c.c.0110 wrote:去申訴!路面邊線...(恕刪) 公三小開放行駛的情況下他就是車道高公局路肩常見問答要不要去看一看https://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252&p=13625問題4.行駛路肩注意事項為何?行駛路肩車輛應依現場標誌及「國道主線實施開放路肩作業規定」行駛,另若行駛於開放通行且得變換車道之路肩路段,變換至路肩、減速車道或主線車道,或於加減速車道及路肩通行起點/終點間變換車道,均須先顯示方向燈,告示前後車輛,並保持安全距離,減少事故發生機率,以維高速公路整體行車秩序與安全。監理站國道路肩法規https://www.mvdis.gov.tw/webMvdisLaw/LawArticle.aspx?LawID=A0085000&KWD1=三、開放路肩行駛規定(一)路肩開放通行時,開放通行之路肩速限原則為60公里,惟個別開放路肩路段最小路肩寬度若達3.5m(含)以上,且線型及視距均符合「公路路線設計規範」標準,則速限可評估調整為80公里以上。(二)車輛行駛於開放通行且得變換車道之路肩路段,變換至路肩、減速車道或主線車道須先顯示方向燈告知前後車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方得超越或變換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