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變成這樣是因為這台車擋住了今天如果是我開早就察覺有人怎麼可能就這樣給他撞下去不長眼才會發生這種低級錯誤啊強大的反應力 強大的眼力 強大的專注力修練這三寶就是為了防止這種事故發生啊修練三寶獲得強大防禦駕駛能力只要沒有失效 絕對不會有車禍的那些車禍的就是不承認自己是三寶而已 吱吱
Barat wrote:速度看起來沒有快。但是恐龍法官應該會應註意而未註意吧 猝不及防有1.6秒的反應時間,已經有很多判決案例在這秒數內,駕駛是無責的!而這影片,從看到小孩奔出已剎車反應,但仍撞上,約一秒左右,代表反應時間遠低於1.6秒!如無超速,且無其他過失,要判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也無法判有責!
狼0223 wrote:原po說有報警處理後...(恕刪) 這是社子靠近河堤道外面那條吧(至少很像),有很多小巷子,還有左邊樓梯那裡經常會有人?我每次開這裡都會很小心,真的要放慢速度開啊,若後面有車叭,不要理會,不然撞到人後方車主也不會幫妳賠。真心希望那小女孩不會有後遺症。
第 93 條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速限標誌或標線者,應依下列規定:一、行車時速不得超過五十公里。但在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四十公里,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時速不得超過三十公里。二、行經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隧道、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道路施工路段、泥濘或積水道路、無號誌之交岔路口及其他人車擁擠處所,或因雨霧致視線不清或道路發生臨時障礙,均應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之準備。三、應依減速慢行之標誌、標線或號誌指示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