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素威斯布魯克 wrote:爭取權益是公民應該做...(恕刪) 若民眾無感其實就不用爭取了要不然為什麼要司機為什麼要罷工(影響車次)要不然為什麼要抗議要封街交管(影響交通路線)影響到別人的爭取權益又不是第一次........
bc5017 wrote:公路局衡量93%以上重機,長度超過2公尺所以不允許https://tw.nextapple.com/life/20231001/CEA4F3647FCAA77580B5E91C87C552C3不用在那邊抱著幾台小台的黃牌取暖說你看可以停耶,還有扯重機龍頭打橫時其實就小於2公尺的歪理?要比照汽車上國道要比照機車騎機慢車專用道停機車停等區汽機車停車格也要全部任我選 重機停機車格你交通部嫌車太大。重機停汽車格你汽車駕駛人嫌車太小。交通部就不會處理?白癡
愛停就停, 佔領石碇造成汽車無法駛入?這種狀況, 其實就只有一天, 我不信能每週搞雪隧每周都塞車, 也不見交通部提出改善方案這個才難得來一次, 等一年52周, 周周發生, 連續好幾年, 跟雪隧塞車一樣, 再說吧!
keigowu wrote:我覺得這個問題不難解...(恕刪) 同性戀結婚這種大事都沒力排眾議了,重機群眾才多少人而已?不太懂,兩者明明都是邏輯上沒問題,問題都出在宗教信仰上面而已一個基督教,一個四輪教,差很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