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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確定檢舉垃圾人好像有病~🤣🤣😂😂

我在Youtube看到一個上傳影片,自己開車行駛到網狀線前停止讓一群行人過去,而前方100公尺內就有斑馬線,行人不走斑馬線卻在網狀線上過馬路,後方車輛不明就裡直接超車通過,原PO就因此提出檢舉。嘴裡害忿忿不平的說「這個我一定要檢舉、這個我一定要檢舉」。
傻瓜狐狸

雖然檢舉的沒錯,但這樣猛然暴怒也是屬於路怒症患者之一

2023-09-28 13:03
講得好像違規垃圾人就很正常
Rexmax

所以要扯平的意思嗎?

2023-09-28 12:12
dohan8850

為什麼要罵自己?

2023-09-28 12:16
小心不是所有行人都是吃素的.....後車箱的棒子可能還不夠看的....
rockliang wrote:
獨/蒐證檢舉「未禮讓...(恕刪)


台灣病態的人很多,甚至有些人以做這些事為樂,反正也不會只有他一個。下次就不要遇到個真的不長眼的他就會被收走了~~
天天違停好幾次的違規魔人表示:我是為了生活所以不得已,要有銅鋰鋅啦
不要因噎廢食。
一定會有惡人,惡人自有惡人治。
禮讓行人至少不會造成不可彌補的生命危險,讓他一下,他是希望受到大家關注的少數病患。
xiaoming11 wrote:
我在Youtube看到一個上傳影片,自己開車行駛到網狀線前停止讓一群行人過去,而前方100公尺內就有斑馬線,行人不走斑馬線卻在網狀線上過馬路,後方車輛不明就裡直接超車通過,原PO就因此提出檢舉。

這樣檢舉會成案?

44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行車有禮 禮讓行人
同條例第48 條:「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oyc4388

不可通行的定義是一、100公尺內有斑馬線、天橋、地下道,二、雙黃線,三、分隔島、護欄,四、同向3車道以上,這邊58公尺外有斑馬線應該不符行人可通行的定義,但查了處罰條例並沒有這些但書

2023-09-28 14:04
scollite

這影片的重點是後方的車不先看清楚前方車子在禮讓行人沒耐心就直接逆向違規超車了,逆向到路口看到行人還是直接開過去,整路都雙黃線還任意超車被檢舉也只是剛好

2023-09-28 17:22
這故意陷害他人入罪 在新加坡 可能要坐牢喔

說好聽 改善交通 說難聽 逞自己威風 .....

冰山一角罷了



Hunkshun

沒辦法就是紅線,我也是遇過一次後,每次都要找到白線格子才停,不然怎麼辦,光是道德倫理沒有用,法規就是法規。執法方也無奈民眾也無奈

2023-09-28 12:11
Gabriellin

在美國鴿子化身為路人,故意在行穿線上走來走去,就等哪台車衝過去不停,由另一組去追車;日本也是會埋伏等違規魔上門再取締。並不會如台灣先在路邊插旗通知前面取締違規,沒做還可以撤銷罰單這麼好心。

2023-09-28 13:21
檢舉違規的垃圾不見得有病
仗著行人最大刻意去膨脹自己的路權陷害他人的肯定有病
手機越來越智慧....使用者越來越智障!!
有人會回說不違規很難? 道路速限50 每台車都6x~7x 怎麼沒看人在檢舉~ 阿! 因為這個症腐沒開放檢舉拉!
我就不信大家騎車開車都照速限內~ 不違規真的很難
Gabriellin

要當個聰明的違規魔人,還能順便檢舉一堆同類,變成檢舉魔人,自己不吃紅單、不出車禍,這樣才可以平安下樁,不好嗎?!

2023-09-28 13:23
sasamisami

別人違規,所以我也可以違規的概念

2023-09-29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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