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ming11 wrote:
我在Youtube看到一個上傳影片,自己開車行駛到網狀線前停止讓一群行人過去,而前方100公尺內就有斑馬線,行人不走斑馬線卻在網狀線上過馬路,後方車輛不明就裡直接超車通過,原PO就因此提出檢舉。
這樣檢舉會成案?
44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行車有禮 禮讓行人
同條例第48 條:「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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