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法規本來就是一台就停一個汽車格不管今天 現在 還是未來就應該這樣做現在不做 然後10/1 守法一天就在那邊大聲喧嚷 覺得好了不起然後到10/02 又繼續停機車格 你們跟違停仔有何不同?10/01 我們不違停 通通找車位喔 你們就沒停車位了然後前面和之後繼續在路上違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