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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在想什麼?這樣行人要怎麼錄?

好奇!什麼樣的人會邊過馬路邊錄影?
yamaha0204

20年前應該你也會好奇什麼樣的人會邊開車邊錄影吧

2023-09-20 13:05
光看新聞圖片,吾人覺得警察沒有錯。照片中沒有【行人】,請問警察要如何判斷?警察又不在現場。這種只能從第三者角度拍攝或路口攝影機來拍,自己拍是沒用的。
EZGM1 wrote:
行人一面走路一面錄影,要怎麼錄到自己?是要故意把腳伸到鏡頭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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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這樣.
下公車要走行人斑馬線過去馬路. 兩面奔馳的車輛沒有一台會減速停下來讓你行人過斑馬線.
不得已 買了 警方也在用的 貼身密錄器.
每次將秘錄器舉的高高的. 要過馬路行人斑馬線.
還是沒人理你疾駛而過. 因道路有點彎曲不是直線可直接看到前方.
真的難得終究就有車輛停了.
那是因我密錄器舉高高在錄影著慢慢往前推進走.
.
找議員陳情. 能在行人斑馬線二邊增設紅綠燈通行按鈕 .
議員 辦公室主任 很熱心 招集相關單位 會勘.
承辦單位 總是會說一堆. 回去開會審議看最終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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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 車輛行駛. 行人過斑馬線能有絕對的號誌指決. 安全.
加裝此配套設施應可增進人車行駛安全性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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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要等看結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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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樓主所貼之新聞. 行人當事人所密錄難見全場景.
行人想自保也難. 只有出事了可能才有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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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再多也無用. 還是自己安全自保.
行人檢舉後調出路口監視器確認有違規後開罰不就解決了,
臺灣人真夠蠢的
kaoru4f

不守交通規則且素質低劣的賤民多,還蠢到不懂路口監視器和科技執法設施連結,既可維護治安又改善交通監控,一舉數得為何不做?沒腦袋揪出違規成性的三寶,那麼繼續衛冕行人地獄、交通地獄的寶座囉!

2023-09-20 16:46
psza

台灣是法治國家,這跟蠢不蠢沒關係。

2023-09-22 8:38
誰過馬路會錄影?

我還合理懷疑行人故意陷人於罪咧
ze9295

就是你這樣的人充斥才讓台灣變成行人地獄,什麼叫做靠近三個枕木的距離才知道要幹嘛?

2023-09-20 9:43
pcian

還行人地獄咧 這是「人造」地獄吧

2023-09-20 10:29
pcian wrote:
誰過馬路會錄影?

我還合理懷疑行人故意陷人於罪咧


+ 1

站在路口,將每一部通過的車拍照檢舉,一個小時,至少可檢舉至少數十部車!
kaoru4f

偏偏有為數不少的蠢貨認為路口監視器只能用於刑案,不能應用在教育用路人正常使用道路![口哨]

2023-09-20 16:49
腳伸到鏡頭前有案例
質疑陷害!控行人「伸腳檢舉」 駕駛收罰單氣炸
防止行人地獄再發生,禮讓行人成為日常口號,新竹市張姓駕駛卻遇到一個狀況,有民眾伸出一隻腳,疑似刻意營造違規景象,害得他被開罰6千元,氣得回到現場模仿一遍。

險遭撞無法檢舉? 警:公家監視器不適用交通取締
根據台北市錄影監視系統,設置管理自治條例規定,交通舉發取締不符合設置目的,所以不能當作舉發的唯一依據,除非孕婦當下因為車輛未禮讓而受傷,案件提升到刑事案件,公家監視器才能變成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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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斑馬線沒人禮讓沒被撞到就認了
要改變行人地獄的標籤,會有陣痛期,行人及開車族都會不爽,但革命就會有死傷,只是現在死的是鈔票,但會痛就現況就會改變,不然就是維持現況等死
S36TP...晉升VAIO一族 VAIO P-15超輕的外出機
行人可以用一招,站在斑馬線上一直錄影

如果車輛不想等,直接繞過去,就檢舉不禮讓行人

這樣一天下來一定可以有不錯的檢舉成績
你可以錄影,真的有被撞到時拿來當證據
但檢舉不過剛好而且沒啥好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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