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反檢舉魔人 邊走路邊用手機, 相機 或攝影機嗎?還是只罰車子不罰行人?老實說 當罰金超過2000元, 就不應該開放民眾檢舉, 畢竟2000元不是個小數目如果有人拍照攝影檢舉你酒駕, 警察還真的開10萬罰單出來, 申訴時還被制式的回覆說強辯讓民眾花半年時間在法院奔波, 不幸還一審還敗訴, 要上述到最高行政法院, 根本就擾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