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Phone wrote:學杜拜...(恕刪) 最高速限就是 140 沒動 , 有變動的是 "最低速限"這是和義大利往米蘭 的 A4 Autostrada 一樣 , 這個標誌是表示內側車道最低速限 90 中線車道最低速限60 外側車道不設最低速限,可以低到0最高速限同樣沒有變! 三個車道一樣台灣的法規也是一樣 , 不用學杜拜 , 是一樣的我國法規 , 最低速限 本來就是機動調整的8-1-3但書: 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不堵塞 →不看"最低速限"了! 沒有最低速限了!此時速限只有一種, 為"最高速限"最低速限抹去不看了!這裏是比利時的安特衛普,內車道速限90km,中/ 外線70km, 這才是90-70-70-70 內外車道 差別速限但這並非是內車道 提高速限原本在郊區的速限是 120km/h , 進市區是全部都降下來為什麼降? 怕速差(V2-V1) 過大市區下交流道後速限只有50km不能讓 120 →50 ? 有70km速差讓通過市區的車速降少一點為90-70km, 走內內/內中車道, 不能走中/外車道 , 中/外車道降多一點, 降到70, 以避免不同車速之間的相互擾動! 讓通過市區不上下交流道的車, 能保持快一點的車速 ,不要被 上下交流道 的慢車所影響到
超速,不是問題原因。原因是跟本被龜車擋到超不了速。超車道:當被後車追上,前面沒車、或 無法連續超越右側車輛時,就應開罰,佔用超車道。如果前車能持續超越右側車輛,就是合格或後車追不上 或後車追上,自動讓道,都多屬合格只要積極處理龜車,高速公路的路況就會好上許多 ,可惜交通部 尸位素餐
羅素威斯布魯克 wrote:日本超過40公里才會開罰沒錯,但他們高速公路大部分都限速80所以是差不多的,台灣的高速公路的道路品質,閘道與閘道的距離以及車流量種種條件以目前的速限是合理的 去過沖繩自駕,高速限速80沒錯如果在台灣,限速80,超速40以上開罰會一堆80的車卡在路上,更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