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xv wrote:8日晚間8點9分,機...(恕刪) 看不見的就是看不見..會看見的就不會有車禍...根本與禮不禮讓行人無關,要禮讓行人只是美化行人地獄的做法..看不見的還是一樣會繼續撞..禮不禮讓並無法改善這種車禍發生
maya95 wrote:所以斑馬線退縮真的有用嗎? 有用,以很多台灣人不能走路的習慣,不少人不會多走幾步去走斑馬線選擇直接穿越,所以會變成行人沒走斑馬線違規新宿的斑馬線也沒有全部退縮,因為人都有惰性,也不見得不想走路,多繞一下可能要多等一次紅綠燈有內縮的有可能是行人可以四面通行的路口
這看起來不該撞的,沒視線死角幾個可能性1.路燈燈光昏暗2.隔熱紙深度3.行人衣服顏色是否和暖黃光的路燈呼應變成難以辨識我還真碰過衣服和環境色接近的...台灣也能研究一下斑馬線是否需要輔助燈光(像現在智慧頭燈會輔助照側邊)錯絕對在駕駛上這倒沒問題
CcCManCcC wrote:3.行人衣服顏色是否和暖黃光的路燈呼應變成難以辨識 已經接近路邊紅線顏色也能扯?以後行人晚上出門, 駕駛下車過斑馬線一律規定穿黃色反光背心否則被撞自己負責, 這樣符合你的期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