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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過馬路差點被撞「一屍二命」無法開罰 警方說話了

fanle wrote:
就跟行人違規一樣當下沒抓到就沒事,不然警方早就一路追監視器到你家門口了,至於那個上國道的就別被抓現行犯,那可是公共危險罪呢

那個早就被"違法"開單了

台灣的法律就是領先世界
遇到不同的車款或者不同地位的人就會轉彎~
Ja100cky wrote:
而對方是30多歲的男子,搖下車窗對自己道歉說沒看到。..(恕刪)

都已經道歉了,還事後檢舉.............
做人真的有需要這樣嗎?
Star Kfeirchris

要是道歉有用,那還需要警察做啥?

2023-08-08 17:40
Ja100cky
Ja100cky 樓主

那你可能要問記者,為什麼要把這件事報導出來?

2023-08-08 18:49
David-Kuo wrote:
台灣的法律就是領先世界
遇到不同的車款或者不同地位的人就會轉彎~

如果新聞再報個兩三天,警方就會依法轉彎,改成可以依監視器開罰。




說實在的,高速公路重機路權是交通部最後的貞操,萬一破了可丟臉死了。(*反串先註明)
政府的路口監視器不可作為交通違規的舉發,
這個我非常贊成,這位孕婦可以用其它方式,
例如腳扭傷等方式,
去提告這樣就可以用路口監視器當證據,
而不是說要去修改這個法律,
大家可能都沒想過,
要是政府的監視器可以拿來舉發交通違規,
那警察只要坐在辦公室察看監視器,大家的罰單就收不完了
路人39

如果當事人沒受傷卻假裝受傷為了提告, 被發現是會被反咬誣告罪的唷

2023-08-08 13:40
Ja100cky
Ja100cky 樓主

不是每個人都有要害人的想法,所以不能這樣說

2023-08-08 18:50
警察也是按照規定辦事
鞭警察沒什麼用
不用去想什麼歪腦筋要警察轉彎
不如公開徵求當時有無其它民眾的行車記錄器拍到
這樣就一定可以檢舉
Bookwarm wrote:
說實在的,高速公路重機路權是交通部最後的貞操,萬一破了可丟臉死了。(*反串先註明)

其實交通部很弱

那個什麼之歌的騎的是黃牌
而通過高速公路路權但卻沒有開放的,是紅牌
所以他的訴求根本風馬牛不相干,開放了他黃牌還是不能上阿...

當然前提是交通部官員都有腦子可以思考
且願意使用於正途上
Ja100cky
Ja100cky 樓主

交通部畢竟還是要聽命於黨的意志,快選舉了 讓民眾滿足增加選票才是重點

2023-08-08 18:52
David-Kuo wrote:
其實交通部很弱

那個什麼之歌的騎的是黃牌
而通過高速公路路權但卻沒有開放的,是紅牌
所以他的訴求根本風馬牛不相干,開放了他黃牌還是不能上阿...

當然前提是交通部官員都有腦子可以思考
且願意使用於正途上

當年,就是警政署要求立法阻止黃牌上國道的!

不然當初WTO的要求,紅黃牌大型重機都是可以上國道的!
cinnamon coffee wrote:
當年,就是警政署要求立法阻止黃牌上國道的!

不然當初WTO的要求,紅黃牌大型重機都是可以上國道的!

這好像不對,WTO通過之初

只要151cc以上都算大型重車,都能上國道才對

紅黃牌是交通部為了分化跟切割硬切的

台灣國道最高速限才多少,算上超車也才多少?

151cc以上的都夠用了

後面又弄了個151~250還是算白牌

251cc以上才算大型重車,反正就改來改去,就是不給你路權,不爽你打我阿!
ahph_gmail

大大錯了 當初WTO附帶決議是說南北兩條國道除外 完全不開放重機的

2023-08-08 14:26
蔡英文,自己是女性。
賴神,不是神嗎?
柯P沒仇女?
侯好好做事情?

以上四位,無法可處理嗎?

蔣萬安,醒著嗎?台北市市長。這樣的結果,你滿意嗎?


( 爾俸爾祿 ),民脂民膏,
下民易虐,( 上天難欺 )!
大呆群 wrote:
重點就是孕婦沒背景也...(恕刪)
媒體就是大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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