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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點被撞的孕婦

所以拍到畫面的這支鏡頭,到底架在哪?誰拿到影片的?
這就是為什麼許多人很擔心科技執法,太全面了,太血惺了
這種三寶真不該給他上路
靠媒體大眾輿論壓力肯定很快有人處理的
目小駕駛除了罰緩以外,應要強制上道安課程並在違規路口當導護志工,這樣他才會有切身之痛~~
把影片貼到bbc去,罰單就不會過期照開不誤。
abczabcz wrote:
另外人車分燈也不難,愈大條的馬路愈需要這樣的設計

每次都叫用路人(含人、車) 要自己注意,或是加重罰款什麼的 巴啦巴啦
只會製造人車對立,但硬體方面卻從來不反省,也不改進

那我們繳稅金給政府做什麼?

我看過一篇報導,台灣一年光交通罰緩就好幾億收入,這些收入多數都是用來增強執法設備,而對於改善交通號誌.道路設計,人民幾乎無感

就像你說的,政府對於行人地獄這問題,就只是增加罰金,除此之外,政府有在強化什麼其他配套?

你看出什麼了嗎?我認爲就只是要人民的錢罷了,他們才不關心民眾.人車對立

人民互相監視.仇視,失去互信與團結,才不會讓焦點聚焦在政府無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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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哥說的沒錯,政府管理眾人用的是帝王學,愚民策略

2023-08-05 20:34
chang933

台灣是民主國家,選出的貨色太爛應該是選民的責任吧。 手中的選票不與執政能力掛勾,要怪的是自己。挑一個不會開車的當司機再把過錯全推給他,笑話。

2023-08-06 11:37
蓄意殺人未遂...
jxv wrote:
孕婦6/4當天打1999檢舉
6/8警局回電因孕婦未有影片,無法受理,晚上到警局看影片,不能翻拍。
7/4透過里長議員拿到影片,但已過檢舉期限,無法檢舉。

這是檢舉期限而已。
傷害罪期限是半年吧?
動到胎氣孕肚發生嚴重...需要安胎、精神受到嚴重驚嚇創傷...趕快去醫院仔細做各種檢查!
吉死三寶飯!
我鍵盤法盲
這明明就是傷害罪
心理受創也算
至少是輕傷害罪
車牌本來就是公開訊息
車牌沒有打碼的必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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