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mgo wrote:台灣是法治國家 卻...(恕刪) 我心與你同在不過話是你說的,我可沒講上星期下班在一個沒有紅綠證的斑馬線上一個婦人站在那裡和另一個人在說話等到我騎到前面停下來時她還在說我大聲和那位婦人說:妳要不要過馬路她才察覺自己站在斑馬線上真的很無言以前注意一下,慢點就過去了現在一定要停下來但她不是要過馬路,而是在那裡聊天
大家都知道腦殘政策那個狗奴才 沒騎過機車也沒走過斑馬線 也沒自己開車出去有司機那會知道民間疾苦本來只有紅綠燈下得斑馬線要禮讓行人現在好啦 改個捨只要斑馬線都該禮讓行人這相差甚遠 只要有斑馬線哪是不是應該把這些沒有紅綠燈得斑馬線都該塗銷吧狗奴才就是狗奴才 交通部還不會出面解決問題 雪上加霜才是垃圾之舉現在好啦更多交通事故 又是人撞人 只事故有減少嗎?
既然這麼怨恨帝王條款那你就不要開車你就走路 反正法律就是保護弱勢的人你就當一個弱勢的人 也不會怎樣至少法律保護你法律就是明明白白的寫在那裡又不是隨隨便便給你一個罪 那才叫做腦殘政策認真覺得有這種思維的 都是中文邏輯有問題
真的是腦B政府亡國才禮讓行人是對的但不是四個字「禮讓行人」就要打天下搞政績了!在馬路上各種狀況下要怎麼禮讓?都沒明確的規範這樣只會害死人而已,6線8線大道行人卡在中央分隔島是要讓什麼曉,是要害死誰?行人站在斑馬線外是要讓還不讓?自己斑馬線不改也沒畫好讓你老墓咖厚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