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一般我都摸摸鼻子認了但是今年同一個時間、地點、違規項目一模一樣被檢舉兩張,重點是全部都檢舉成功事後打給相關的部門詢問,開單的根本〝法盲〞一直很肯定罰單絕對沒有無法申訴成功。事後找議員處理,還不是申訴成功了真心勸檢舉魔人去看身心科
Captain Bambi wrote:我是不知道什麼算是惡意檢舉但是違規就是違規要違規就要有心裡打算會被他人看到檢舉 很簡單,用每月檢舉次數來定義。一個月超過10件就是惡意檢舉,算是檢舉病魔。不超過10件就可以叫檢舉達人。
檢舉達人沒什麼不好,但是只檢舉一些小違規就滿足了嗎?胃口未免太小了吧。真這麼正義感爆棚的話,為何不到一些知名違規地點去跟拍?像北宜、台七乙⋯什麼的,尤其現在學生放暑假,路上車輛更多,其中十之八九都是各種超速、改裝的違規,每天去蹲點檢舉,才不負檢舉達人美名。
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的駕駛要協助他走向正軌比如在路夠寬違停我沒意見,但在路口違停,並排影響他人行車還理直氣壯這叫做不知羞恥慣性違規應該要做精神鑑定,是否真的適合上路,比如德國駕照考三次未通過要接受智力測驗,確認是否無法正常的在道路上駕駛交通工具有病趕快就醫,不要因為自己的病情影響到他人台大醫師文章指出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的特徵1.不能符合社會一般規範對守法的要求,表現於一再作出侵犯法律或社會規範的違法行為。無法遵守交通法規,沿路不斷的違規,不自我檢討還認為他人惡意檢舉2.狡詐虛偽:表現於一再說謊、使用化名、為自己的利益或娛樂而詐欺、欺騙、哄騙、愚弄他人。常在網路攻擊別人掩飾自己的錯誤,常攻擊有正義感的人,還會造謠檢舉有獎金3.做事衝動或不能事先計畫。無視各種道路規範,高興怎麼開就怎麼開4.易怒且好攻擊:表現於一再打架或攻擊他人身體(所有一切以傷害他人為目的的動作或想法)。逼車,球棒不離身5.行事魯莽,不在意自己及他人安危。毫無法治與路權觀念,比如任意變換車道,不遵守標誌標線與號誌,完全無視他人安全6.經久的無責任感,表現於一再無法維持經久的工作或信守財務上的義務。偷機違停,不繳罰單,無視於道路上大家應遵守的規範...7.缺乏悔恨,羞恥和內疚感,表現於無動於衷或合理化對他人的傷害、虐待或偷竊。一切都是別人的錯,檢舉人的錯,開單警察的錯,對自己的慣性違規毫無內疚感
相互勉勵...裝個後鏡頭,抓出檢舉魔人(非達人),用口語、私訊傳播方式請大家共同監督、檢舉他不就得了。我重大違規被檢舉會認了,但在確保安全情況下壓線被檢舉,我也會陪你玩到底,我就不信閃個老人、騎士你不壓線。魔人也該守法...
沒有民眾檢舉的話,交通狀況只會更爛而已像是可以沒有風險與代價的違停,那大家當然要停阿,乖乖守法沒違停的就變成傻子了因此開不開放檢舉我都沒意見,因為怕被檢舉,所以要努力避開任何被檢舉的可能性不開放檢舉那就大家一起爛,不要被警察抓到就好我也很愛惡意檢舉,但都是針對那些屁孩89猴,不然就是開車還不認分乖乖塞車,或是像機車一樣衝來衝去走外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