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強藍光 wrote:我開車時,被旁車惹到,我也想當檢舉魔人跟在他後面檢舉~ 一般人哪那麼閒還去跟,都是當場違規有錄到就檢舉而已,不要自己被檢舉就在那邊幻想別人跟蹤,根本是自己經常性違規,不用跟也能檢舉。
最強藍光 wrote:我開車時,被旁車惹到...(恕刪) 有一次騎車上快速道路在閘道要匯入主線道時因為煩惱著小孩就業的問題看著前方路況跟後照鏡稍微閃神,晚打了方向燈如果我後面的駕駛是正義魔人我應該會收到一張"未全程正確使用方向燈"的罰單還好後面的汽車駕駛沒那麼正義感爆棚,眼中容不下一絲罪惡你要說故意.....我也無法駁斥,因為你看到的確實如此但它就我而言真的就是閃神這個社會已經因為正義感爆棚的檢舉失去了應該有的"彈性"連沒有影響到任何人的"閃神"都不可以發生???非黑即白的社會秩序到底成就了甚麼???
wta123 wrote:冤冤相報何時了,便宜...(恕刪) 比喻一個大家都在排隊左轉,結果一個直行車道的插到你車頭前面這就算了轉過去後他傻呆呆地走錯車道被龜車擋,硬衝變換車道你車頭前面,前面還衝滿猛的,然後又龜速不衝了(非行車糾紛那種)然後自己打燈變換車道加油門要超車(單向四線大道),他老兄又突然提速你覺得碰到這種要不要便宜國庫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