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不好雙方會和解傷害吧!畢竟小貨車司機這樣子開車就理虧,曳引車把人拉下車痛毆小貨車兩人也不對, 小貨車司機還想拿電鋸是怎樣? 這可能也是刑法的一筆。‘’全案依傷害、強制及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這應該是曳引車兩司機吧! 慘強制罪, 公共危險是公訴罪嗎?小貨車那樣鑽是否也觸犯公共危險罪呢? 還有拿出電鋸, 這應該也有罪吧!以天天開車的我來看, 小貨車司機這樣亂開車是時常遇到, 我也時常很火大, 曳引車司機....., 嗯嗯ps, 寫得太露骨可能會被回收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