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anchih wrote:這也太凶狠了,難怪大...(恕刪) 盡量克制自己~不要跟他人有行車糾紛啦~(自己遵守交通規則+善盡告知他人自己行車動線的責任~他人要硬切硬擠就讓他吧~)(可以挾怨報復~事後去檢舉他~或是故意跟在他後面~繼續檢舉他都可以~)絕對不要去攔他人的車~要攔也是讓他來攔你~(可以同上挾怨報復~檢舉到滿~不過此時要做好打架的準備~)真要下車打架~先評估看看能不能打贏~(看起來打不贏~那就是先落跑再說~)(打不贏~只要你也有動手~責任難免~既然責任難免~至少躺在醫院的不是你而是他~)
現在開車、騎車的瘋子很多,實在沒有必要停下來理論…能跑就跑!能衝就衝!但既然停了,就要輸贏的準備…白衣男應該是從另一邊下車,抄傢夥拼上去的,怎麽會駕駛座邊下車呢?還沒下車,應該就被抓下來K了…但打贏了上法院、打輸進醫院.開車上路3不5時遇到鳥事,在車內忍一忍罵一罵就好了!
最近才一直講路上一堆滿身刺青看來很厲害的人類表面上看起來很兇狠(賣兇狠)但是呢你萬一把他打到臭頭送醫院十個大概有廿個以上(因為家屬會一起加入)會反告你傷害(買法律)很奇怪耶啊不是一開始很兇狠不可一世嗎?所以呢我在馬路上還是當個糙俗辣比較好這種滿身青苔的流氓還是交給滿身青苔的流氓去處理它比較好我是廢物
leoliou wrote:挨打還手也要被告,所以以後遇到這種事,最好的自保方式就是被拉下車後兩手抱頭,蹲下挨打? 提告是其自由, 但與是否能成罪是兩回事----------刑法第 23 條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所以結論是絕對不要自己先出手一旦先出手後, 在未來的法院攻防一定居下風然後問題如何還手還手的目的只是在於阻止繼續被害, 而非主動攻擊對方法條上的防衛行為過當, 意思就是你的行動已經從阻止繼續被害變成了主動攻擊對方此時對方告你也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