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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算不禮讓行人嗎?

行人很明顯是被該車逼離行穿線,算是未讓行人,且行駛行穿線也是違規。
jxv wrote:
車子並沒有轉彎台南歸...(恕刪)
跟著一起走斑馬線了................................
民主聖地慶記之都,竟然敢擋4輪8+9大爺!
小心被開88槍
hpvs19 wrote:
檢舉他開車抽菸

第 31-1 條
汽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六百元罰鍰。

第 45 條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六、駕車行駛人行道。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這才叫做專業

哈哈哈 好熟悉的地方
不過也不意外 南部開車比較free style
我猜,在"某些"國家,"可能"算殺人未遂吧....

在台灣,"可能"是違規事實不明確,以不舉發為宜....
汽車這樣走的路線怎麼這麼像平常機車要待轉走的路線
平常機車要待轉就是走斑馬線過去待轉區的
畢竟我常遇到的待轉區就是畫在斑馬線前面一點點而已
但我蠻認同5樓說的那樣
這肯定不算

諸葛小花

這還是算沒禮讓吧 男的就不多說 卡BUG了刷屁股 女的是在前方可以檢舉

2023-07-24 20:10
真的可以檢舉起來了,是在開什麼鬼車啊有夠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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