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tage wrote:
那些買大型重機不就更...(恕刪)
我騎300cc的大羊,也就政府認定的「大型重機」但我只當作上下班通勤用,純粹就是代步用,上下班都有車位,我也只是取代汽車而已,我就是一人汽車,但我不想要而且開車花費很大,那請問我會是你說的違規人士嘛?
只因為我會騎重機?
我也認同你文中所說的「人」的問題。
今天一位平常騎白牌代步,開車出遊的好爸爸一般民眾,騎上了排氣量251cc以上的「重機」就會變成飆速猴違規仔嘛?
你說的高速公路只要車速跟得上並且安全行駛,那有什麼不行?為什麼不能騎還要買,每個人都有自己選擇的權利,你有什麼資格去要求呢?
很多人都說什麼肉包鐵、下雨、急煞什麼的,如果快速公路、快速道路都能克服,那高速公路為何不能克服?既然都知道機車是肉包鐵那就保持安全距離啊,貼那麼近當然會撞到啊;下雨就找最近的交流道下去穿雨衣啊;重機急煞但停得住,為何你開車的人停不住?重機騎在汽車前面,汽車駕駛還看得到前方重機還有重機前方的路況或是汽車的尾燈呢?
說到底,就像你說的「人」的問題影響很大。
我很認同也認為台灣「極多數」駕駛人都是「不適任駕駛」,需要嚴格的考照以及上路經驗。但問題出在交通部沒有要改變的決心,只會將問題當作看不做或是踢皮球,讓人民產生對立,並且分化民眾對於任何的「動力機械交通工具」的思想。
簡單的例子就是:
籠中鳥覺得天空中的鳥很危險,但卻忘記自己也是一種鳥,忘了自己的本質。
重機也是,重機就是摩托車,行駛的權益本應和汽車相同,不應該因為先天上的不足或是自己的感覺而去禁止權益。
車,是人在騎/開,沒有人,車不會動,就只是一個交通工具而已。
bmw_m3 wrote:
常遇到一些人稍微檔到...(恕刪)
不要一直檢討使用者啊, 使用者都很無辜
我就隨便舉政府沒做好的例子讓你感受一下在這種情會導致什麼糾紛?
1.停止線設計不當, 支道車不探出頭根本看不到幹道有無來車
2.斑馬線位置不當, 禮讓行人就會導致後方幹道塞車
3.常常缺少左轉車專用道, 一整條內線到路口就直接變成左轉道
4.沒有絕對路權, 即使100%是支道車違規, 幹道車也會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責任, 導致幹道車行駛標準會變成使用者自由心證
5.沒有開放民眾檢舉違停, 也沒有增加停車難度降低使用者開車慾望
6.不合理的速限
7.不合理的人車分流
台灣人沒有那麼糟糕
台灣人懂得排隊, 不會隨便偷搶, 不會亂丟垃圾, 這些都遠遠贏過歐美人
糟糕的是政府把交通的事放給人民自己去內鬥, 明明是政府該作好的事卻作壁上觀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