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其他人都能騎125機車在平面道路通勤上下班,為什麼重機就一定要有國道才能通勤上下班?
3、汽車人口遠多於重機人口,真要操控立委再次修掉法律也是易事。與其心心念念以前的三讀通過,何不從根本說服多數國民比較實在!?
4.以前三讀通過的東西,可以完整貼出來給大家看嗎?很多法條都是附帶限制性內容以及授予主管機關行政裁量權的,不是你們想的這麼簡單。
5、對大家來說,「只有汽車通行」比「汽、機車混流」路況更單純;「只有汽車事故」比「汽車事故+機車事故」讓人負擔更輕。
雖然重機族愛拉扯汽車也有違規事件,但至少目前在高速公路上我只須承擔汽車事故的風險……請問我有何義務要增加負擔來自機車事故的風險?有什麼理由非得要我接受國道路況變得更複雜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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