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opp747 wrote:看都不看就從車陣中露出半個龜頭穿越 雙方視線都被遮蔽!!唯有減速慢行才能自保騎士這騎車方式不改,還會有下一次由這事件給開車的人一個機會教育就是車頭要凸出橫向車流時,一定要有"停止"動作,看清左右無車時,再踩油門...
二個沒有安全意識的三寶.車子不該沒停又就冒出,一個不該騎太快(路口閃黃燈也不減速)台灣是沒規定機車鑽車縫時速,但加州規定只有車流時速小於40 英里才可鑽車縫(2018 才開放, 所以只開放了五年, 原本都要像汽車一樣排隊!)但能鑽車縫時也不得比車流快 10 英里所以車流靜止時你只能騎時速 16 公里!人家為什麼這麽定, 自己想一想
maya95 wrote:鑽車縫時也不得比車流快 10 英里 這樣才安全來得及反應 就算是白牌鑽也是要很慢因為會怕車與車之間有機車冒出來這路口是t字 比較有爭議了如果是十字閃黃這邊全塞住了 閃紅慢慢通過是ok的單純是一個三寶遇到一個騎很快的在路口相遇了但是因為台灣人都很懂玩一定有人會嘴那是國外才在車流10英里國內我直行車你不要彎出來我大於車流100英里都不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