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oky6996 wrote:
未禮讓行人罰單條款是1200元最高6000元
未禮讓行人是罰1200元,罰單預期未繳才是6000元
這是4/14三讀通過的修正案,預計七月開始實施。
目前還是修正前的1200~3600元。
機車罰1200,汽車直接以最高罰鍰開罰。
7月之後,機車還是罰1200,但汽車就直接罰6000元。
Juliance wrote:
交通部長縮了 , 說太嚴格,
但似乎並不覺的這個政策有問題 ,只是太嚴格而已 ,
可以見得我們的官員根本不適任
這個政策根本不只是太嚴格而已 ,
根本違反基本人性
Juliance wrote:
與其下達這樣的規定 ,
建議直接紅綠燈從此針對行人 行車 , 調整燈號保護時相,
讓燈號告知行人以及車輛,何時是絕對安全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