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在台灣販售的車子應該要取消有關方向燈的功能

變換車道方向燈重點更該是
1.要提前打燈.
2.動作結束要停止方向燈.
本來2的重點是動作結束一定不能繼續打方向燈,因為這會讓人誤以為還要再變換車道.
所以各國汽車設計方向盤回正都會自動停止方向燈也是要避免駕駛忘記.
但不知是哪個沒程度的人把這解釋成要持續打方向燈到動作完全結束,
這樣根本就很容易讓人誤判又要變換車道.
結果重要的1不取締,用錯誤的解釋2還取締,真是無腦至極.
CcCManCcC wrote:
要修的應該是法規

方向燈只要達到提示作用..
有提前打..然後變換車道已經足夠讓後車反應..就不該糾結打好打滿


問題就是在於你怎麼確定後車 "有足夠的時間反應" ?
怎麼定義什麼叫做足夠? 你的足夠跟他的足夠是同一個定義的足夠嘛

台灣道安問題嚴重的原因有三
1. 大家靠默契用路 (我雖然才打一下方向燈,但前後左右的車應該都要知道我要做什麼了)
2. 我行我素的用路 (雖然我不打方向燈,但我馬上就想要從這一個車道轉到那個巷子裡面去)
3. 對於用路只想享受權力,而不負擔義務 (雖是車道或人行道上,但我愛停哪裡就停哪裡)
Dynaudio + Densen = 世界上最誘人的音樂
steven0629 wrote:
問題就是在於你怎麼確...(恕刪)


檢舉通常有全段影片,警方應該可以查看是否合理

這是全球車子設計的問題,不是人不去打的問題

應該多少借鏡國外法規
CcCManCcC wrote:
檢舉通常有全段影片,警方應該可以查看是否合理


你的意思是決定權全交給警察嘛?
這個警察跟那個警察的審核標準完全一致?


Dynaudio + Densen = 世界上最誘人的音樂
CcCManCcC wrote:
檢舉通常有全段影片,警方應該可以查看是否合理

這是全球車子設計的問題,不是人不去打的問題

應該多少借鏡國外法規


我覺得設計並沒有問題,問題在於開車的人沒有危機意識,懶得打!!

開著殺人機器,手撥個桿子都懶,這種人,不要有駕照剛剛好
Dynaudio + Densen = 世界上最誘人的音樂
steven0629 wrote:
你的意思是決定權全交...(恕刪)


相關問題當然是法律要調整
不過台灣偉大的立委們都不知道在幹嘛,幾乎很少聽到修法,連大家在喊應該要加重的過了n年都沒看過加重罰則

steven0629 wrote:
我覺得設計並沒有問題,問題在於開車的人沒有危機意識,懶得打!!
開著殺人機器,手撥個桿子都懶,這種人,不要有駕照剛剛好
..(恕刪)


現在不是懶得打的問題
而是為何歐洲車有的打下去只閃三下,設計用意是?
有時還在微切車道,方向盤都還沒全回正,就彈了回來...
相信大家都有碰到過

有時情況會又壓了一次讓他繼續打下去

有時可能隔壁車道根本沒車,有些駕駛就不"補"壓了,覺得反正有打過方向燈,但可能原車道後方車可能之前有糾紛,就趁機送罰單(我自首和我有搶道糾紛的我會找麻煩)

整個議題並不是"沒打方向燈",而是打了都還沒轉正他老兄自己彈回來
CcCManCcC wrote:
有時還在微切車道,方向盤都還沒全回正,就彈了回來...

有時可能隔壁車道根本沒車,有些駕駛就不"補"壓了,覺得反正有打過方向燈,但可能原車道後方車可能之前有糾紛,就趁機送罰單(我自首和我有搶道糾紛的我會找麻煩)

整個議題並不是"沒打方向燈",而是打了都還沒轉正他老兄自己彈回來



彈回來再補壓就好,手那麼沒力真的還要開車?
法規規定 "「全程使用」方向燈,直到完全變換至另一車道為止" 真的很難?
會有 "微切車道" 情況說明你就是危險駕駛,在歐洲車的設計邏輯,是不允許駕駛人 "微切" 的啦,所有的行為都必須明確,不能有模糊的默契情況


你講的這個思路,完全就是對應前面提到道安危機的三點,剛好證明完全沒錯

台灣道安問題嚴重的原因有三
1. 大家靠默契用路 (我雖然才打一下方向燈,但前後左右的車應該都要知道我要做什麼了)
2. 我行我素的用路 (雖然我不打方向燈,但我馬上就想要從這一個車道轉到那個巷子裡面去)
3. 對於用路只想享受權力,而不負擔義務 (雖是車道或人行道上,但我愛停哪裡就停哪裡)
Dynaudio + Densen = 世界上最誘人的音樂
steven0629 wrote:
彈回來再補壓就好,手那麼沒力真的還要開車?
法規規定 "「全程使用」方向燈,直到完全變換至另一車道為止" 真的很難?
會有 "微切車道" 情況說明你就是危險駕駛,在歐洲車的設計邏輯,是不允許駕駛人 "微切" 的啦,所有的行為都必須明確,不能有模糊的默契情況


你講的這個思路,完全就是對應前面提到道安危機的三點,剛好證明完全沒錯

台灣道安問題嚴重的原因有三
1. 大家靠默契用路 (我雖然才打一下方向燈,但前後左右的車應該都要知道我要做什麼了)
2. 我行我素的用路 (雖然我不打方向燈,但我馬上就想要從這一個車道轉到那個巷子裡面去)
3. 對於用路只想享受權力,而不負擔義務 (雖是車道或人行道上,但我愛停哪裡就停哪裡)



我倒覺得你滿無聊的
別人在談的是法規上應該進行調整,視情況懲處
畢竟車輛有他的特性在
不然就像某些國家修法讓汽車大燈全時開啟沒有關閉鈕一樣,那也是一種修法

你老兄在那邊覺得別人談好像別人思路就有問題
彈回來補壓誰不知道,大家現在都在做啊,但難道不能針對特性討論法規的適宜度?
又不是討論了代表自己本身沒做這些事

你知道日本開車路口綠燈放慢速度是違規的三寶危險駕駛嗎?
換在台灣變成路口要放慢速度,不放慢變三寶,撞到還來一張路口沒減速的責任

法規都不能拿出來討論是否該修正?!
CcCManCcC wrote:
我倒覺得你滿無聊的
別人在談的是法規上應該進行調整,視情況懲處
畢竟車輛有他的特性在
不然就像某些國家修法讓汽車大燈全時開啟沒有關閉鈕一樣,那也是一種修法

你老兄在那邊覺得別人談好像別人思路就有問題

難怪台灣會有600cc這種奇爬級距,結果國際都走650cc去了
跟不上時代,要求修法又有人幫腔

你知道日本開車路口放慢速度是違法的危險駕駛嗎?在台灣變成路口要放慢速度


 我倒覺得你想得滿少的 凡事不追根究柢,只為了自己的好處到處大放厥詞,反而好笑

修改法規光是最基本的定義都說不清楚,只懂得用形容詞,什麼叫很多什麼叫很少都說不清楚,遇到問題就推給警察跟政府來規定定奪,這就是最典型的刁民

我先問問 600cc 改 650cc 的好處是什麼? 不就是稅金嘛?
我覺得改這種 cc 沒什麼好處,改成隨油徵收才正義

我早就知道日本開車的規則,我還知道歐洲跟美國的開車規則咧!我常常全球出差都是租車啦!
我覺得日本規定得很好阿,但台灣就是因為各種刁民愛用默契開車,民代受刁民拜託,道路規劃又很爛
所以台灣暫時沒機會這麼做,要真的以現況實施,每天路口都是車禍啦
Dynaudio + Densen = 世界上最誘人的音樂
重機的部分可以自行裝有蜂鳴器的繼電器
這問題倒是不難解決
不過我自己的小白牌打燈也不會叫
絕大多數的情況我也不會忘記關掉...
主要是已經習慣手碰著方向燈直到完成車道變換/轉彎
當按下關閉方向燈時,手才會移開
而且台灣道路速限那麼低..三天兩頭都會喵一下儀表
方向燈的提示也可以稍作注意
所以其實也不一定需要有提示聲(個人認為)
羅素威斯布魯克

我自己偶爾還是會發生,就是喵到儀表的綠燈在閃才意會到沒關,路上真的很常看到每次都很想提醒 但戴著帽子怕別人聽不懂我在說啥以為我在罵他XD

2023-06-16 16:19
  • 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