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限30你到了路口減速等於低於30.這種速度1.2秒的時間距離不夠你剎停或從右側足夠空間閃過.或許你技術就真這麼爛.但是還能撞到倒地你想有人信.你說對方沒減速可是他出路口1.2秒了卻還在路口中.如果因為對方沒減速造成應該是你保持慢速騎進路口.1.2秒的時間眼睜睜看他撞上你.法規是給正常用車時有方向可遵循.不是用來掩蓋過錯.每個人都這樣用車你沒想過你家人或以後你的孩子怎麼上路.以上是就資料來看的個人感想.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93條第一項第二款摘錄部分條文行車速度,應依下列規定:行經無號誌之交岔路口,均應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之準備就算直行車到無號誌路口也要減速準備隨時停車。在無號誌路口事故,原則上只要有速度就會有責任。要免責通常只有一個條件:已經完全停車但仍被對方撞上來。
1. 照片沒看到樓主說的小貨車2. 如果真的有小貨車擋到視線, 那應該是你沒看到對方的車, 當然對方也無法看到你, 除非對方駛出擋住的小貨車之後才能看到你.3. 這種小路馬路上沒有標線, 無法看出誰是主幹道誰是支線道, 並不一定是直行車就有優先權喔, 說不定 10 個警察來判斷 10 個都不一定有一樣的答案~ (樓主要不要提供具體地址大家可以看鳥瞰圖?)4. 樓主本身一定是沒有靠近路口放慢車速的習慣, 這是你騎車的壞習慣, 別說我說風涼話, 因為撞到的倒楣的是你, 今天如果你撞到的是一個年紀大的老人家或小朋友, 對方也不幸往生了 (顱內出血), 你看網路與論會怎麼說?5. 樓主有點避重就輕, 你能提供證明你當下時速多快嗎? (剎車前) 不是說你超速, 而是很簡單, 你來不及反應.6. 不管對方是開甚麼車, 甚麼性別, 你有沒有想看看你今天是他的立場, 你能避免 "被撞" 嗎? (跟第一點一樣)7. 擋住你視線的路邊小貨車有距離轉彎處 30 公尺以上嗎? 他是否違停? 你要不要他負點賠償責任? (違停擋住你們兩車視線)因此我覺得樓主應該負 50% 的肇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