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e0904 wrote:
先不論道路訂的速限合...(恕刪)
闖紅燈涉及路權侵害,和超速雖然同樣都是違規,但是在意義上截然不同
我在國外數萬公里的駕駛行為完全就是你們口中的超速魔人
但是我其實也只是跟著車流前進,遇到集團時偶爾快一些
而人家抓超速的地方是真的有事故風險的,腦子沒進水的都會減速,所以我從來沒收過任何罰單
回頭看看我們執法單位都在什麼鬼地方抓超速

只能感覺到滿滿的惡意,而不是真的為用路人著想的暖意
壓縮執法空間只是剛好而已,等取締地點合理化以後再來談放寬
[以下人權聲明]
我不是違規魔人
上次收到罰單是278個月以前因為時速表故障,超速11公里在中山高南下三義路段中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