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igen wrote:
這是高工局施工準則要改進的地方。
從影片可以看到三角椎只放了30米,撞上三角椎發現時已經來不及反應。
( 這就是為什麼法規規定三角警示牌,要放在故障車車後100米的原因 )
個人認為
三角錐是指引交通、改變車流行進方向之用
不是用來「撞擊之後趕快反應剎車」的
同理三角警示牌也是
況且三角錐撞擊後四散路面容易造成中外線更多二次事故
又,放置100米的三角錐
施工人員及員警需要承受多大的風險?
另外工程車後方已有爆閃LED看板
能見度應該超過500公尺以上
警示作用遠大於三角錐及三角警示牌
可惜對於沒在看路的人 一樣是毫無作用
Eigen wrote:
國道上車速快,施工的防護,應該要採更高的標準 ex: 每一車道,在框架上都放上紅綠兩燈(目前這只在隧道有),切換紅燈來禁止使用,就能將防護距離拉長數公里。
這個只能裝在路牌門架上了
但門架與門架間有些也是相隔很遠
要多密集才能防範三寶駕駛?
納稅人還要花多少交通預算在三寶駕駛身上?
不如就讓三寶去撞緩撞車賠錢學一課
比較不會浪費社會資源在他們身上
但不是這種擺法
看影片根本只擺了三格白線吧,大概才20~30公尺



當初說擺三角錐有用是因為,撞上去瞬間人會清醒,但清醒也是要給人反應時間
都會叫人家事故三腳架擺100M了,結果自己三角錐只擺這樣?!
時速120在30公尺內反應+煞停看看是怎樣
公式換算時速120反應+煞停大概要100M
0.25秒的反應時間,大概25米
剩下時速120煞到停大約要72米
還沒算上特斯拉這種兩噸重的車重
至於施工人員的安全對用路人安全來說是衝突的沒啥好說
像工地,應該是工地主動保護用路人安全,不是用路人考量工地人員安全
所以要用路人幫忙想施工的安全是沒意義的
那是廠商自己要掏錢去保護自家員工,不是用路人的責任
像是國外的自動擺收機器
或是對岸在做的三角錐機器人(像掃地機器人)
這些都是廠商自己要去承擔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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