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剛來到台灣嗎?這是本島生活日常!用路人只能很阿Q的自我解嘲,經過時多小心交通安全。聽說有幾位偉大的民意代表提案限縮民眾的檢舉項目,這種的算在內嗎?如果是,那些民意代表功德無量啊愛因斯坦0134 wrote:竹北中正東路超不要臉停車法
說真的,違停的代價還真不高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規定,違規停車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CBK Club outstanding wrote:樓主直接檢舉吧!讓它知道亂停車的代價有多少。
這條路基本上沒救了這還不是最誇張的有時兩線道還被停滿警察來了 驅離 走了又停滿沒救了....其實兩旁很多店家 大家都想說買個東西馬上就走但就是這樣 造成違停塞車騎機車更危險 隨時都可能被擊落...不如學新埔的中正路改成單側單線並設置人行道及收費停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