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建議,不要只是提高罰款,違規者,週末上全天課或當場上課,不要罰錢了,慣性違規怎麼會在意那一點錢,20年前的罰款,太可笑,小孩都說,處罰金好便宜,我零用錢就夠!還有,只是罰錢是爽到政府,愛違規就去,反正我坐辦公室就有錢收!違規,痛苦的或危險的又不是我大有為政府,哈哈哈哈!我是雪莉 wrote:為了擺脫台灣是行人地...(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