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行人站在斑馬線上 汽車停下讓他結果他是在招計程車 沒要過馬路或是等走的慢的同伴 還沒要過馬路然後你等了一會兒 看他不走 你要開動的瞬間他同伴跟上了 忽然要過馬路了結論:真的很需要加裝大聲公還有行人過馬路 像七爺八爺逛大街真的很想撞死他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305020282.aspx資料來源:警政署距離行人一個車道寬(約 3 公尺)以上,車頭不可進入行穿道不過我奉勸請勿以身試法,一個車道寬已經算很貼近行人了,如要嘗試一定要截圖跟行車紀錄器準備好
酷里斯帝 wrote:最近看了幾個被罰沒禮...(恕刪) 在台灣不管是行人還是駕駛都還沒辦法習慣新法規,需要磨合期,但執法上也勿矯枉過正...現在違規理由千奇百怪,說真的也叫教駕駛人無所適從..而且內側車車道存在視覺死角,不見得能發現外側車(尤其是大車的時候)減速或停止是為了禮讓行人,這樣反而讓行人更有機會被內側車全速撞上。總而言之,以台灣駕駛習慣,還是有單獨行人號誌或是行人按鈕會比較好,省的一堆爭議,但這也是要慢慢提預算慢慢改善..要台灣人看到斑馬線就停太難了,是我我也做不到....
其實也就聊聊啦,相信大家都是支持禮讓行人的執法方向,只是看到別人的經歷還是會怕怕的,好像即使有心注意了還是會一不小心就越線而不自知,只好告訴自己再更小心吧!至於將來是反彈聲浪變大還是大家開始能養成習慣去適應,要看道路規劃能不能再改善一點,畢竟所有的駕駛也都會是行人,不必分出族群來對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