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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重傷抽血驗酒精濃度可能誤判酒駕

resolve wrote:
最近看到一些車禍的新...(恕刪)


這之前討論過了 --> 站內連結 ,沒什麼人在意.

社會風氣就是這樣: 他犯錯了, 大人快鍘了他

用可能偽陽性的抽血驗酒精濃度來辦了車禍傷亡者, 大眾:不要酒駕就好了
地方政府用不合法的區間測速抓超速, 大眾:你不要超速就好了
地方警察的非法盤查, 大眾:你沒犯法怕什麼, 配合就好了
SKLau wrote:
這之前討論過了 --> 站內連結 ,沒什麼人在意.

社會風氣就是這樣: 他犯錯了, 大人快鍘了他


原來之前已經討論過了,失敬失敬。

已經到之前的討論串加分了~



這其實問題非常大,只要有開車騎車的人都有可能會遇上車禍,然後被冤枉。

為什麼會沒什麼人在意? 真的令人非常納悶~
resolve wrote:
原來之前已經討論過了...(恕刪)

因為當事人不是他們
他們只會在那邊嘴秋說風涼話
你從頭到尾沒說過酒駕是對的
只說要用更有依據的方法驗證
他們也可以一堆廢話
反正如果有一天他們遇到了看他們做何感想
resolve
resolve 樓主

無法再同意您更多了,只能加分。[100分]

2023-05-08 11:45
resolve wrote:
抽血檢驗用的是氣相層析法,才不會受到重傷影響結果。


如果 "氣相層析法" 是標準,那政府要使用嘛...
TopPhone wrote:
如果 "氣相層析法" 是標準,那政府要使用嘛...


這個儀器只有大型醫院才會有,但為了不造成冤罪,我個人認為所有檢體都應該要送到有這個儀器的醫院做檢驗。又或者至少以酵素法檢驗的同時,也要檢測LDH的血清濃度。如果LDH血清濃度明顯上升,就應該要質疑酵素法的檢測結果,並把標本送往有氣相層析儀的實驗室做二次檢測。

這個連美國也都還在爭論,就看台灣能不能走在更前面了。
其實還蠻意外的,雖然酒駕不一定跟肇事有關,但怎麼可以用ALDH這種個體差異就很大的enzyme來回推酒精濃度?
民事採用相對證據,證據力要求比較低,符合經驗法則就能形成心證
刑事要求證據力比較高

沒有用氣象層稀分析重傷者血液中酒精濃度,這未來可能會變成訴訟爭點之一。

現在問題是行政法院採用民事訴訟法,請求撤銷行政裁罰是在行政法院裁決。
現在行政裁罰有的是用經驗法則就能當證據來處罰,行政法庭也同意不需要直接證據,用間接證據加經驗罰則就能處罰。
未來當然是不希望看到有人車禍重傷,但萬一遇到車禍重傷,血液僅用酵素法驗出酒精反應,也開出酒駕裁罰,是否有機會經判決撤銷。

就算大型醫院有氣象層析,人員不一定全天值班,儀器不一定隨時可用;樣品留置時間過久也會影響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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