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假設想了一下,是假設的想法喔!例如:甲(住嘉義.業代) 乙(住彰化.買家)乙跟甲 買了一輛CRV,而 乙 想在彰化領牌,所以 甲 必須把車移到彰化,然後想省運車費+跟 乙 方收取尾款!加上無法把無牌的車輛開上高速公路,所以 甲 就會把自己的車牌鎖上去!方便上高速公路!已上是小弟幾年前當業代,身邊同事的事蹟!會不會這輛CRV是跟我以前的同事同一種做法!
說到警察的公權力讓我想到數年前我的小白機車的故事話說我的小白Dio50 停在閣樓下被偷當然第一時間就是趕快到警局備案過了幾個星期後~~~~~突然收到一封未戴安全帽的照片罰單仔細一看 這不是我失散幾星期的小白嗎?可是怎麼看都不像是我在騎再次比照警方拍照時間剛好在車輛報遺失中於是氣呼呼拿著這張罰單+照片到警察局詢問只見一個警察看完後就拿給另一個警察看(好像是總務)接著那個總務警察直接塞500元給我叫我去把錢繳一繳當時一聽真的傻眼了警察拍到小偷騎著贓車不抓 卻將小偷未戴安全帽的照片寄給原車主....你說說看 這樣會不會太扯了所以說 神話大 警察真的很好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