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VO維修保桿4萬多算佛心價現在保桿裡面還一堆感測鏡頭我爸前幾年開TERCEL跟VOLVO相撞對方維修賠償開25萬,後來調解談到15萬買車千萬不要只保強制險,第三責任險也要保除非住外島,要不然超額險最好也保現在滿街都進口高級車一年保費不到1萬,一次賠償就夠本了
又一個不保第三責任險的出來哭了,別以為只是騎機車,僥倖又便宜行事,所以可以不用保第三責任險?你看麻煩事就這樣出來了,省的都倒賠了,人家汽車就是有保險,出險代位求償,哪需知會你,不是有保險就是大爺,人家只是享受有保險的權力,轉嫁風險,省掉處理鳥事的時間,所以你認了吧,賠完了記得保第三責任險
y2hxp wrote:想請問各位大大:一、我老婆並不是車禍的主因需要共同賠償嗎? 我們要如何做才能自保?二、volvo的車保險桿受傷需要修那麼高的金額嗎?感覺上是把整個保險桿給換了,可以不用通知我們就決定要修啥嗎? 關鍵其實是當時有沒有作記錄,影帶有沒有作留存(可能性不高)。而保險公司其實也比較詐,至少我會這樣認為,3月的案件拖到11月才傳啥簡訊,拼的應該就是上面說的『死無對證』這種通常的判定會變成雙方要各出一半…至於維修費嘛,這類能讓他人出錢的東西,當然都是『修理範圍到最大上限』,反正不花自己的錢…當然,這裡會有個狀況,你的文章中說到有開調解庭,而對方及保險公司都沒到場。那麼問題來了…『當事人無正當理由不於調解期日到場者,法院得以裁定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下之罰鍰;其有代理人到場而本人無正當理由不從前條之命者亦同。 前項裁定得為抗告,抗告中應停止執行。 調解經當事人合意而成立;調解成立者,與訴訟上和解有同一之效力。』簡單來說,就是當初調解庭的裁定為何?對方是否有作事後抗告?怕的其實就是前面說的,調解庭有裁定,但對方事後偷偷作了抗告,使裁定中止生效,然後又拖了數個月後,到快過期了才提告。
星幻 wrote:至於維修費嘛,這類能讓他人出錢的東西,當然都是『修理範圍到最大上限』,反正不花自己的錢… 是的保險公司跟原廠狼狽為奸沒第三責任險的就從肇事者身上榨有第三責任險反正以後保險變貴保險公司不吃虧真的是很不好的風氣
機車9成沒保第三責任險, 那就沒有財損理賠, 也可能無照駕駛, 保險不賠;汽車車主有保車體險, 自己就出險修復, 就算你跟他連絡, 他還是會出險.因為金額高保險公司看你們沒連絡理賠, 所以直接提告上法院,那就只能在法庭上談賠償金了.不過還是回到肇責比例, 假如肇責是3成, 就以4萬4來算3成的賠償金額,賠償金額當然可以殺價, 殺不下來就讓法官判.
不管主次因只要C車無肇責而AB兩車都有肇責對C車而言AB車就是共同侵權行為連帶負責C車已由保險代位就保險要求AB車連帶負責白話就是最差的情況如果A車無資力賠償保險可以和B車要全部的金額然後B車再去和A車要至於A車無資力賠償的風險就全由B車而非保險承擔!至於價格就是有單據的除非您有證據產險業務和修車廠或C車車主虛假報單否則現實就是這麼殘酷換作是您您也是回原廠照單全收最初不保第三人險又不關心初判和鑑定法律不保障不關心自己權益的人您剩最後一點機會就是和保險要求折舊網路資訊很多再伸手就誇張了然後請求A車依當初肇事的比例負擔最後下次記得保第三人險該騎慢就騎慢一點
之前某樓保險公司代位求償會有公文吧怎麼是直接告呢法院講求證據,去調閱車禍初判看責任開庭責任劃分後會有百分比然後主張折舊除非他車超新不然折舊下來會扣很多上法院其實不要怕是給你們機會很多獅子大開口的去法院上判判下來看可以拿多少尤其法院對折舊就這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