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胖瓜 wrote:連續兩個星期,都因為...(恕刪) 你去想一下....為何你會被汽車撞?你說你禮讓行人??那我反問你....你要禮讓的行人距你有多遠?是只有2公尺還是有10公尺?如果只有2公尺遠,你突然煞車禮讓然後被汽車撞....那代表你不煞車汽車也會把行人撞下去....那我相信是汽車的問題~但要距離有10公尺遠.....你要禮讓行人??? 我只能說你有病嗎? 行人是要禮讓....禮讓不是行人還在另一頭正要過的時候,就開始等!!
行人多的路口應該要有行人專行的綠燈時間,但秒數又經常過長,加上原就不短的秒差,讓車子等到地老天荒,所以搶號誌成了路口的常態。很多車輛繁忙的路口,一輪紅燈幾乎都超過兩分半鐘,不僅大家等得心浮氣躁,還會造成嚴重回堵,如果後面的街道距離又不夠,還會把好幾個路口全部堵死。以前下班時間在台北內湖瑞光路 478 巷左轉堤頂大道,(這個路口的紅燈當時我實測過,2 分 45 秒,)毫不誇張,兩個路口十分鐘能過得了港墘路就算很幸運了,然後 478 巷的車從堤頂大道一路回堵,癱瘓附近好幾個路口。
但是如果你仔細看,國外的路口單純很多,台灣的路口雜物一堆,有時候要從雜物中判別出等待過馬路的行人是非常困難的,偏偏台灣9成馬路都沒有人行道,更難判斷行人是要穿越馬路還是只是在路邊等待所以只能將行人號誌跟車輛號誌脫鉤,然後在無號誌路口,卻有行人穿越斑馬線的地方,前面一定要設置大型減速丘就是那種能強制車輛速度降至0,慢慢開過減速丘的那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