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我人 wrote:佔用機車等候區、超出停止線,這些都不代表後車可以撞你。會撞到你就表示後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除非你有變換車道。申請鑑定吧!有機會無責! 的確跟有沒有超越停止線一點關係都沒有但是車主應該是被追撞, 不是推撞...所以不見得是零肇責
未依照標誌標線行駛:原本二車道在路口前變成三車道, 不知車主在往右切的時候是否有顯示方向燈?<--這種行為也是令人討厭的.有時遇到這種駕駛者會按一聲極短的喇叭提醒對方, 因為他們不管標線直直走, 已經侵犯其它車道用路人的路權了.只能說--乖乖地認賠吧!
為何要自己申請鑑定花這筆錢,主要看後車是否有保險或是有和解的意願,後車肇責會大於前車,如兩個都有第三責任險那就不要出車體險,只第三責任險,只變動一種係數即可,如自己有2-3成肇責,就自付這一筆,不然兩個都出兩個係數都漲可能不划算,這應該可協調,除非有把握無肇責,這也是另一個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