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當地道路設計,也不知道機車到底騎多快,不想亂嘴,只能說...嚴重超速很危險,而且政府洗腦很成功,一般普遍認為"快=事故主因"侵犯他人路權也很危險,但是政府從來沒重視過,跨越雙黃(白)線、轉彎車不禮讓直行車、(汽車)行駛錯誤車道...,如果不是民眾檢舉,公權力幾乎完全不管!
若光以影片來看, 基於無罪推定原則, 騎士完全沒錯, 所以垃圾車駕駛先是被罰了1800, 之後估計還會有民事賠償問題至於有沒有超速, 鄉民看影片就能看出來?那警察配測速槍有屁用? 拍影片po網問鄉民就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