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leei wrote:
1. 讓人看不爽的措...(恕刪)
1. 我原本是想說,對汽車的控制層面上不好閃避,所以才寫對汽車太危險,但聽你著麼一說確實可以像你那樣解釋,我修改修改。
2. 不是我說的算,我前面有提到說,希望是個大家討論出來的共識的感覺。感覺像是一個給自己的準則? 主要是在說讓自己可以遵守的感覺。
3.1 恩...因為這次主題是機車? 我不太懂不說錯誤要說什麼詞比較好,畢竟之後可能也會有汽車錯誤行為,我沒有要針對什麼族群...
3.2 是的 沒錯,我也沒說這是一個法規,這比較像是一個互相的默契,前一篇也提到,我沒有要講法規。
4. 夠寬當然可以三台機車沒問題,這是在只一般,不夠寬的路,我圖上會標示,但當然你可以說,那什麼時候兩台什麼時候三台,這我覺得就可以討論。
5. 當然有阿! 前一篇有提到這幾篇的目標,現在提出的這些部分主要是因為我覺得我找不到可以讓我遵守的規則,大多都定義汽車,卻沒有定義機車。
這就有個延伸的話題,既然你讀交通管理,詢問一下:我很想討論教育這塊,所以才有這幾篇的想法,但是大多都會伴隨工程問題,已你的專業看法,你覺得我們現在提及交通教育有沒有切入的價值? 或是說我們該什麼時候切入才會有價值呢?
再次說明,沒有要分化族群,也沒有要針對誰,因為覺得道路規劃對機車不友善,我開車我知道怎麼照規則走,但機車狀況複雜很多,常常無所適從,所以希望把我的經驗統整,拿出來供大家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