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碼歸一碼逃跑是一回事衝撞車輛或行人是另外一回事其他有沒有開槍等等這些都是有行動規範依據的停下來的時候因為在美國可以持槍的難不成跟台灣警察一樣衝過去拉門把?在美國的情況是警方要求其舉起雙手下車這都只是標準程序而已
jxv wrote:台灣交通環境對行人相...(恕刪) 看圖說故事.......如果停車的目的只是禮讓行人,行人通過後應該是踩下油門衝出去,但事實上,該員仍保持停等或慢速前進...評估後續逃亡方法的可能性大.....
因為美國考出來的駕照是真正的駕照完全深植人心任何人都是很自然的遵守交通規則那麼台灣鬼島呢?駕照都是考假的光是左轉~鬼島就有九成的駕駛有搶快的習慣不禮讓行人更是一大堆上次有一個住過美國的01鄉民有來01交通版說一個故事他說他在美國考駕照路試在左轉時對向有一台車很遠的緩慢駛過來因為還離很遠~這種距離~在台灣都馬很自然的直接左轉他就以台灣交通的思維趕快左轉結果馬上被主考官扣分~~只能下次再考
同學住美國去shopping mall逛街,在內部道路有STOP標誌一樣要停車再開,在台灣警察的定義可能是私人道路無法可管,在美國那是一種根深蒂固的觀念,禮讓行人在歐洲,美國,日本都一樣,都是一種根深蒂固的觀念,只有台灣認為這是歹徒剛好停下來而已,美國追捕歹徒的影片很多,衝撞車輛常見,衝撞行人非常少,幾乎都會繞過去,又不是只有這段影片而已上個月一個朋友綠燈走斑馬線被撞重傷,01上的講法是行人自己要注意車輛,行人捍衛路權,檢討被害人...剛才檢舉一輛斑馬線不禮讓行人,機車都停下來禮讓了,四輪直接衝過去連煞車燈都沒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