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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槍擊要犯被警緊追,飛車逃亡過程仍先禮讓行人

一碼歸一碼
逃跑是一回事
衝撞車輛或行人是另外一回事
其他有沒有開槍等等
這些都是有行動規範依據的

停下來的時候
因為在美國可以持槍的
難不成跟台灣警察一樣衝過去拉門把?
在美國的情況是警方要求其舉起雙手下車
這都只是標準程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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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ghtmare0 wrote:
除了不想傷害整群學生外,嫌犯大概也想過後果,如果衝撞下去後面的警察可能什麼鬼武器都拿出來了......




這種情況頂多 ★ ★ ★ ★ ☆
整排撞下去可能連坦克車都出來了
jxv wrote:
台灣交通環境對行人相...(恕刪)


看圖說故事.......
如果停車的目的只是禮讓行人,
行人通過後應該是踩下油門衝出去,
但事實上,該員仍保持停等或慢速前進...
評估後續逃亡方法的可能性大.....
jxv wrote:
不管出於什麼原因歹徒...(恕刪)

這也未必個案不見的代表全部,每個國家都有不一樣的人。
flybo wrote:
這種情況頂多 ★ ★...(恕刪)

對阿,影片看多就知道,加州是追車天堂,只要不讓事件升級,加州警最廢了限制很多。
因為美國考出來的駕照
是真正的駕照
完全深植人心
任何人都是很自然的遵守交通規則
那麼台灣鬼島呢?
駕照都是考假的
光是左轉~鬼島就有九成的駕駛有搶快的習慣
不禮讓行人更是一大堆

上次有一個住過美國的01鄉民有來01交通版說一個故事
他說他在美國考駕照路試
在左轉時
對向有一台車很遠的緩慢駛過來
因為還離很遠~這種距離~在台灣都馬很自然的直接左轉
他就以台灣交通的思維趕快左轉
結果馬上被主考官扣分~~只能下次再考
特例被放大。這個律師沒有用
行人都走完多久了,歹徒車輛還是幾乎沒動,可見根本不是單純的讓行人而已!
歹徒和警察各有自己的考量,單一個案事件罷了,不是國外的月亮就比較圓。
同學住美國去shopping mall逛街,在內部道路有STOP標誌一樣要停車再開,在台灣警察的定義可能是私人道路無法可管,在美國那是一種根深蒂固的觀念,禮讓行人在歐洲,美國,日本都一樣,都是一種根深蒂固的觀念,只有台灣認為這是歹徒剛好停下來而已,美國追捕歹徒的影片很多,衝撞車輛常見,衝撞行人非常少,幾乎都會繞過去,又不是只有這段影片而已
上個月一個朋友綠燈走斑馬線被撞重傷,01上的講法是行人自己要注意車輛,行人捍衛路權,檢討被害人...剛才檢舉一輛斑馬線不禮讓行人,機車都停下來禮讓了,四輪直接衝過去連煞車燈都沒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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