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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用路口黃色網狀線檢舉

AKIROSS wrote:
大家好, 如看到有汽...(恕刪)

我之前檢舉也是被打槍,後來爭取了兩次還是舉發了,可以讓你參考。
第一次意見信箱反映

第二次意見信箱反映



可以搜尋2022年7月11日的文章: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83018568111
快樂很簡單,但要簡單卻很難
有些地方是可以檢舉的
請自行谷歌 臨時停車 的定義
臨時停車:指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停止時間未滿三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

很多人看到別人汽車阻塞在馬路中央黃網線
就認為別人是路口未淨空
然後錄影檢舉別人黃網線違規臨停
根本是錯誤好嗎?
請仔細閱讀臨時停車的定義
不要看到別人塞在黃網線就不爽.錄影檢舉別人

我雖然是屬於檢舉派的
但不會這樣無厘頭的不爽別人亂檢舉
gbs5543

已經塞車了 硬要往前督的也不少

2023-02-23 9:43
A辣愛怕跑

我前面說過了~不建議在黃網線未淨空阻塞路口~但真的發生了.警局不太會開單的~畢竟不是刻意停車的行為~這種申訴翻盤太簡單了.只要說自己是以時速0.01緩慢前進.沒有人員上下車與載卸貨的行為.申訴都能翻盤

2023-02-23 11:49
只要是因為前方紅燈而停在黃網線上是無敵的, 基本上也沒聽過警察針對這項來取締, 更沒辦法檢舉.....
你看到別人的汽車表面上是停止
搞不好人家是用時速0.01在緩慢前進.一般肉眼看好像是停止.其實不是
你看到的停止不是真的停止
臨停的定義上面就說了.要有人員的上下車行為或是載貨卸貨的行為
你沒有拍到這些行為.就不要亂檢舉
上面有人說檢舉有成功~不代表是正確的
那種檢舉之後被申訴翻盤的機率很高~可以自行搜尋案例
就說了~有爭議的東西~警局是不太會開單的
轉彎臨停網狀線,檢舉48-1-3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再附上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73條網狀線說明),再則網狀線通常都是在路口範圍,檢舉55-1-2在交岔路口十公尺內臨時停車也可以(不要寫在網狀線臨停)。
我送過有舉發耶
新竹市的
那時候選不遵守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這一條
回覆是舉發
雖然我也不知道實際是開哪條
2022/09的事情
gbs5543

只能說看警察 我有舉發過

2023-02-23 9:44
AKIROSS wrote:
大家好, 如看到有汽...(恕刪)


看狀況吧~
如果是主幹道車多~他從支幹道要右轉出來~
假如該路口還算夠寬~卡位不至於會影響到主幹道另向要左轉的&主幹道直行機車的話~
我大概就算了~不會想去檢舉他~

如果該路口不夠寬~他也不管就是要卡位~
所以讓主幹道另向要左轉的轉不過去or主幹道直行機車還要閃他的話~
又或是本來就是在主幹道直行~但不淨空非要往前嚕~
這就不行了~
lupolin wrote:
只要是因為前方紅燈而...(恕刪)


不一定喔
各地承辦的標準不同
像新竹市承辦
如果真的是臨停的停車狀態會說被限縮不舉
但如果是前方紅燈狀態下
明明看到沒空間還往前移動佔用黃網格
用60-2-3是會舉發的
回家收到紅單,看來是檢舉我在黃網線上,要來去申訴看影片了
eric62

昨天才收到罰單,線上先填資料,先看影片再說吧

2024-07-02 9:49
eric62

jimyang0422 申訴失敗

2024-11-18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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