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臨停的爭議很大不是每個地方的警局都會開單我這裡的警局是不接受開車這樣刷過去錄影就成案我自己檢舉併排停車.一定是拍到駕駛座無人狀態(或是駕駛員上.下車狀態)駕駛座拍不到的話.我會繞一圈回來超過三分鐘的間隔.證明是故意佔據車道阻礙交通這樣檢舉從來沒有被退件你這種只隔5秒鐘的.可以去申訴看看就算真的有影片你可以辯稱你是以時速0.1的慢速行進駕駛狀態.非停止停車狀態因為併排"停車"~就是要停車狀態停車狀態要檢舉人舉證(方法就是我上面說的)而不是被檢舉人要舉證自己非停車狀態我自己雖然是檢舉派的但看到不合理的檢舉也是不贊成的
樓主要停的車格前方是紅線對吧?路邊停車格後方是機車格,這是交通局的規劃,畢竟汽車有停車需要,機車也有停車需要,不能算陷阱,現在一般紅線民眾不能檢舉,樓主可以先插進車格前方紅線區臨時停車,等後方車主駛離停車格以後,再倒車停進停車格,避免發生並排等待前車離開的時間。
evo3con wrote:如題,最近收到一張併排違停的罰單,罰單一如往常有2張檢附照片,由車輛後方拍攝,且不能辨識駕駛座狀況,且2張照片間隔不超過5秒鐘,有疑問的是一般照片間隔這麼短也成立嗎?當時本人在車上,等待前方車輛駛離停車格,若不能在該位置等待,實在也不曉得能停哪裡? 可以打電話去問說不定有影片可以看你自己停了多久單從字面描述的確是覺得有討論空間(真的只有5秒的話)要避免這種罰單該不會以後路邊等前車開出停車格 我都要一直前後挪動才不構成「停車」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