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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車輛不禮讓行人是重罪

行人走行人專用道,車輛不禮讓行人,致造成傷亡者
開車的是台灣人, 騎車的也是台灣人, 行人也是台灣人, 交通部公路總局統計全台幾乎人人都有一台機車, 1/3的人有車, 也就是開車的也是行人, 行人基本也會開車或騎車.....
這不是法規問題, 這是我們的文化, 台灣人愛方便當隨便, 能隨意的開車, 是台灣內心認可的優良文化
死一些人可以維護台灣的傳統是必要之惡
jxv wrote:
根據道安會資料,台灣...(恕刪)


台灣問題出在執法不嚴

建議行人行走斑馬線不可使用手機
才不會讓禮讓的汽機車變成傻B
夜間過馬路必須配戴發光(閃爍)裝置才安全
有些路人穿深色服裝
汽車大燈照不到時
非常容易沒發現行人而造成撞擊
想這樣沒煩憂唱著歌一直走
在香港,言論自由也是重罪
RX78NT12003

在台灣只要批評執政黨網軍側翼就出征啦~~~~~

2023-01-11 5:46
Birmingham Uni

也對拉~~被車撞死也是民主自由

2023-01-11 10:04
罰太輕
+
執法不嚴
全世界有兩個國家
只要酒駕上路 (不用到酒駕肇事)
就是死刑
哪兩個國家.可以自行谷歌

那鬼島呢?~~~呵呵~~幾乎每天都有酒駕撞死人
官員都視而不見
其實臺灣人大多數的駕駛行為以國外標準都算是魯莽駕駛,

光是"停車再開"在國外的嚴重性只比闖紅燈小一點點而已,

臺灣人對"停車再開"根本就是無視。
doremicheng

應該不是魯莽駕駛, 外國人認為是駕駛幼幼班, 還沒考上駕照 [^++^]

2023-01-11 8:55
jxv wrote:
根據道安會資料,台灣...(恕刪)

在台灣不論被判什麼罪
通通不准緩刑
全部都關好關滿再出獄
應該多多少少都會有不少嚇阻效應


這頻道也可以追一下每日車禍更新
看起來也沒好到哪去
在香港, 人行道變燈後行人還沒走完, 行人就只有被叭的份!
國民黨的惡,都是從民進黨嘴中聽到;  民進黨的惡,卻是親身經歷體會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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