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應該要下決心了,是行人優先?還是汽機車優先?再搞這種兩面討好但兩面都不討好的交通設計的話,只要累積民怨。個人是覺得要行人優先的,最好是立法買車要有停車位,車輛要總量限制,出車禍死人就是蓄意殺人。要不然再下去的話,搞不好會有機會看到總統府前打上「行人優先」的投影。
大多數人的特性就是:當我是行人時,行人優先。就算過斑馬線看手機慢慢走所有車都要讓我。當我騎車時,二輪優先。四輪就算在我前面提早打燈要右轉,我就是要從右邊硬切。當我開車時,四輪優先。我要左轉就左轉,二輪要讓我。當我是職業駕駛開大車時,所有行人二輪四輪,全部檔我者死。說穿了,什麼行人優先大眾系統優先直行車優先幹道車優先等等.....都是喊假的,只有一個是真的,就是「我自己優先」。
每個行人穿越道都要停?要慢慢開?你不知道這樣總體成本假設比現況每年死3000人下降到一半1500人的成本還要高嗎?(誤)其實,台灣至今的慘況是很大一部份比例的 用路人/佔用路的人/交通營運業者/交通設施規劃,只想便宜行事,把成本外部化,不願意承擔遵守交通規則造成成本上升的結果。(補:第一段是反串,不要再誤會我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