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個路口前是2線道,第2個路口變3線道,你在內線過路口後接中線本來就是對的,這個道路規劃沒問題啊!錯的是原本在外線過路口後硬擠到中線的車。這種用雞腿拿駕照的駕駛很常見,不奇怪!樓主被檢舉的是跨越雙白實線變換車道,你早一點變道不就好了!
真是神邏輯!人家在自己車道開得好好的,為什麼一定要禮讓?後車如何判斷前車是因為搶快、還是走錯路?禮讓也得看當時情況吧。如果該車因為禮讓而造成該車被後車追撞而發生事故,你要一起賠嗎?「不禮讓算違規嗎?」這就像跟別人借錢一樣,借你錢是情份,不借你錢是本份。如果不要違規不就沒得罰,罰金也就不會那麼多了,這些議員的論點真是奇葩!如果這些議員是真心專注這方面的話,應該做的是督促台中市政府將這些個不合理的標線重新劃分成合理的標線才對;不然就又是典型的嘴砲而已。iambulcari wrote:感謝支持我沒有去過那路段,開可直行內線道,突然內線道只能左轉,打右方向燈,慢駛到第二車道,印象中當時被後方第二車道來車一直叭,檢舉人愛開快,不禮讓,又愛檢舉???不禮讓算違規嗎?看來不要去路很亂,又愛開單的縣市玩,我會建議親朋好友的感恩中市交通局去年歲入超收達9.7億多元全是罰單 議員批搶錢
台北也很多這種怪異的道路規劃,內側車道到路口就成為左轉專用道,這種設計實在很笨,內線直行開進左轉專用道,要不臨時換車道,要不違規直行,怎麼開都很怪。常跑的人就知道直行不能走內線,好好一個四線道就少一線,整條內車道遠遠的就沒人走(除了少數左轉的車),實在是浪費內車道流量。應該學學新竹市的設計,到路口處讓中央分隔島縮小,多劃一個左轉專用道,這樣開才順暢。
這種鳥問題在台灣必須放寬心,沒有要左轉的話我都是跟機車混流外車道因為這種智障路口要改善必須大刀闊斧,砍掉中央分隔島、左轉專用車道與對向對齊等等一大堆交通工程而台中市政府交通局是管地上的標線設計、至於工程面例如分隔島與水溝涵管則是建設局,等於是要跨部會處理所以要出現正常正確的規畫只有在重劃區(例如水湳經貿園區)整個砍掉重練才有可能出現而這種智障內側直左共用車道我已經陳情好幾個路口(真的廢還要民眾一個個檢討陳情他們是不可能自動自發的)而台中市交通局只能先求有再求好,利用標線改善創造出左轉專用車道目前因為我的陳情,只改善了五權路轉學士路、軍功路北上轉太原路、東山路轉環中東路、松竹路轉旱溪東路你也可以試著利用1999陳情平台陳情你們常走的路口試試看,不然靠我一個人陳情,效果真的有限,越多人反映成了氣候他們才會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