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113年5月22日收到紅單,內容是我113年3月25日被檢舉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可是直到5月10幾號都還有在看監理服務app,都還沒有違規紀錄,結果我往紅單最下面看,填單日期113年5月20日⋯⋯⋯🤯檢舉時間等於受理時間嗎?那為什麼監理服務app都沒更新呢?那如果填單日就是受理日,也隔太久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