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佩服三位的行為,也要為三位的正義行為給個讚!但..........,真的也不建議這麼做,前面也有幾位大大提到了,你也不知道車子裡面坐的是什麼人,有什麼武器,而且 , 最大的武器就那台車子,用肉身擋車,很危險!另外,把人拖出來,不小心還會吃上強制罪,在台灣這麼多恐龍法官的地方,難保不會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