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_0301 wrote:宅爸常在這段路與重機交流 你這種開車方式,可以拿處罰條例第47條、第48條的罰單各一張,沒拿43條的罰單算你運氣好不過台灣井政署的廢井是挺四輪的,你也沒那麼容易拿到43條的罰單就是了
還想說這車隊真有水準看到最後原來是警車影片都拍到車上紅藍燈閃爍了不是?“執勤中”那就沒有什麼超速不超速的事以前還看過警用125開執勤燈上市民到大道高架公務車輛又不是一般車輛只要不是濫權都是合情合理合法影片拍攝者肯定是超速了
ai_0301 wrote:就算身為聖人,其天性...(恕刪) 警消只有在這些情形下 可閃燈鳴笛擁有交通優先權警政署表示,員警在搶救災難或重大事故,馳往現場時,或緝捕現行犯、逃犯,取締重大交通違規不符攔檢稽查,若不立即制止恐危害交通安全等緊急任務時,得啟用警示燈及警鳴器。但若是執行專案勤務、路檢、巡邏任務,維護交通秩序,現場處理一般交通事故,行駛路肩或路肩停車等非緊急任務時,只能開啟警示燈,不能任意啟用警鳴器。給你機會教育一下基本警車執勤時不受時速規範的限制很正常沒開警鳴器不會闖紅燈警鳴器的作用就是要你讓開警示燈的作用告訴你他正在執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