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酒駕累犯就是法律輕縱慣出來的, 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有那麼難嗎? 其實不難, 拼酒交際文化沒有一個政策作為導正藉口, 以及政府政策以及施行作為無能.
以前我在大陸做內銷生意, 一個星期大概要交際應酬4-5天, 交際應酬吃飯必然會互相敬酒搏感情, 飯後還有續攤卡拉OK粉味下酒, 幾乎是無法避免喝酒, 酒後開車的滿街都是, 肇事也是司空見慣, 我自己都有過第二天找不到自己車停哪, 怎麼回到家睡覺的酒後斷片經歷, 想起來真的是恐怖以及菩薩耶穌基督阿拉有保佑.
後來突然在一個月之內就人人以喝酒不開車擋酒了, 代駕也大發利市, 那之後我就再也沒有喝酒開車過, 交際應酬的人也沒有聽說過誰敢酒後開車. 原因就是雷厲風行的查喝酒開車, 喝酒開車就一律現場扣車押人關14天, 誰都無法關說, 就算看守所監獄爆倉也不用管什麼人權不人權, 反正就是要毫無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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