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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說騎在沒有寫禁行機車的車道上很危險 🤓

這警察不行啊. 無違規事項還硬要攔車是在幹嘛.

為什麼每個被警察攔到有拍影片的拍攝主.都這麼煩人啊.台北下來了不起?
一直在跳針講一樣的東西,似乎抓到個點,故意要觸怒別人然後撈流量. 聽到覺得神煩.
台灣的警察
要方便自己=執行勤務=可以違規+無視安全
原本以為只有重大案件會這樣
錯了...連一般的巡邏簽到也都這樣...
抓違規大部分都是自己先違規...
然後套了一句->執行公務就免責了

不然就是法規不清楚
或是精密儀器隨便擺隨便拍
又或是不清楚的照片
用車籍資料去猜
弄錯的又要民眾自己去申訴
但對警察不痛不癢
但也沒有單位拿他們有辦法...

上路除了要防三寶
還要防擾民的警察

我覺得警察很辛苦
但為了業績就真的什麼規定可無視什麼安全能不顧
甚至連法規都可以不知道
就先舉發再說
有問題"自己去申訴"
N!nja_Alan wrote:
警察在擾民? 還是(恕刪)


這警察需要再教育
看別人不順眼, 是自己修為不夠
不要一竿子打翻一條船,要針對性的褒貶,不然一些奉公守法的好警察情何以堪?當你遇到緊急危難時,你心中第一個浮現的是什麼?不就是警消人員嗎?
煥仔

奉公守法的好警察....奉公很多,但「守法」的警察並不多,我並不是說警察違法,而是不知法的警察比例太高,喜歡自己詮釋法律。

2022-10-31 12:17
真的是擾民欸,自己也不懂在那亂攔攔什麼意思?你用你的上班時間阻礙人民的時間,別人的時間不是時間?
這種警察應該直接革職,我繳的納稅錢不是給這種人用的
影片沒有拍到機車騎在哪一道,但以現場道路來看,是內二快車道+外一機慢車道

就法規來說,並不是沒有禁行機車就能騎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9 條
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白牌機車基本上允許的就是外二車道,有禁行機車以禁行為準。沒禁行就是外側數兩車道

因此以該道路來看,騎在中間車道是合法的,內一不能騎。

罰則就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5-13 :機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
原po最後怎麼妥協了?其實只要保持口氣不差,可以據理力爭到底
要讓他們知道根本就是他們錯了,還要硬拗...

機車專用道是叫汽車不要走,不代表機車只能走專用道吧...
交通法規的原則都是“沒有說不行就是可以”
警察還說開你罰單也不為過?太誇張,叫他開開看啊。

說這樣騎車危險,怎麼不是攔汽車,說這樣開車危險,要跟機車保持距離?
最後警察的說法..好像不開單是多大恩惠..是騎士撿到了..
瀆職且擾民..
如果被開單了.後面申訴撤銷成功..該警察會被懲處嗎?該民眾會被補償嗎?
這種素質的警察,經常遇到吧!
不要以為雙北的素質就會比較高。
我朋友騎車,因為塞車,汽車都不動,
他就從汽車的左側超過去,還沒有跨過雙黃線,
然就就被中和分局開了一張,未依標線指示行駛!
然後我陪他到中和分局去看影片,
連當班的員警都說,
那張開的有問題,
叫我們要申訴,
結果申訴完的回文大意是說,
「 開單絕對沒問題,
如果你認為開單有任何疑問,
你可以針對此案件提出告訴,
若你勝訴,我們就會退還此罰款!」
這種睜眼說瞎話的事都幹的出來了,
還有什麼不能做的,
只不過在賭老百姓會不會因為這種小罰款去提告而已!

另外,若遇到上次北宜那個小屁孩,
只不過說了一句,是要攔幾次?
然後就被開了不服取遞!
一張好幾萬!
請問,這樣很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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