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開車門的罰款真的是在搞笑,有錢人會怕這3600?但是一旦是機車撞上去沒死也重傷,出事了要賠機車騎士幾十萬到上百萬,警察再依法去加罰這3600對汽車駕駛是有差嗎。法規的處罰要是沒有事先嚇阻的作用來防止意外發生,就會變成只要有錢又不怕繳罰款就可以任意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