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3354 wrote:這種是在路邊用雷射槍...(恕刪) 看以前新聞罰單 是路邊雷射槍得証是否違規使用內車道應看實際車速速度的測定是需要警察科學儀器來認定不是自個兒憑錶速看到誰慢就說誰龜速警察有執法有推相信01都認同 加大執法力度 才有可能改善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