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燈越線到人行道可以用闖紅燈告發。交通部109年11月2日交路字第1095008804號函明確定義:「車輛面對紅燈亮起後,車身仍超越停止線並足以妨害其他方向人、車通行亦視同闖紅燈」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5605569